从20世纪初到70年代,西方发达国家先后进入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从1000美元到3000美元的社会转型期,各种矛盾相互交织,各方利益关系急剧变动,社会生态剧烈震荡。在主流价值观基础上,西方国家引导民众合法、温和地释放不满情绪,拓宽各阶级利益诉求的表达渠道,及时地化解社会冲突。各种弱势群体可以通过各种方式来争取自己的权利,最起码也一吐胸中之闷。例如,20世纪60年代,美国黑人为了争取平等权利,发起了各种运动,最有名的莫过于1963年8月28日,马丁·路德·金在华盛顿20万人集会上发表了《我有一个梦想》的演讲。种族歧视的尖锐矛盾和冲突,通过种种渠道的表达和争取,最终得到了合理的解决。
美国的社会矛盾多源于贫富差距扩大、族裔冲突、宗教和文化碰撞以及价值理念不同。不断发生的枪击案件似乎表明悲观情绪正在美国蔓延。
近些年来,美国两党的极端意见对普通民众的渗透越来越深,加之偏左或偏右的媒体不断煽风点火,社交网络又使得持有极端意见的人方便交流,更加强化了他们的极端观点。但美国人同时也认为,每个问题都牵扯到各种利益集团,所有利益集团都能在适当的地方申诉自己的主张,政府不能忽视各利益集团的呼声,更不能越俎代庖,大包大揽一切事情。同样,为某些问题引起的旷日持久的辩论,在一定程度虽然也牺牲了一些效率,但却得到了公平。同时,也增进了各利益集团之间的理解和妥协。它使得问题的解决不是自上而下的“恩赐”,而是有着较为坚实的社会基础,引起的社会冲击不显得突出,产生的不良后遗症也就小得多。
在新加坡,执政党人民行动党使人民群众对一些政策或官员的不满有畅通的宣泄渠道,他们尽可能使国会议员具有更广泛的代表性,而且国会议员必须定期接访自己选区的民众,并且及时把基层民众的呼声传达上去。这种国会议员定期下访的做法使新加坡基本没有上访,而且使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呼声都能够得到充分的表达。而政府则支持并保护这种各阶层利益诉求的呼声,使各阶层的利益在争辩中达到平衡,而不是在现实对立冲突中达到平衡。这样就有助于减轻各方面对执政党和政府的怨气,同时尽可能照顾社会各阶层的利益从而巩固其执政地位。
西方国家在处理棘手的社会矛盾时,也坚持依照法律程序办事,确保公民的基本权利,注重维护民众的合法权益和申诉权利。
如英国的土地拆迁政策,按照《强制征用土地法》,土地征用要向中央和地方两级政府提出申请,说明征用土地的项目对于繁荣地区经济、创造就业岗位、提高生活水准都是有利的、必要的。一般来说,获得两级政府批准需要四五年的时间。在此期间,需要动迁的居民也可以向政府决策部门反映意见。一旦某个开发项目获得政府批准,将启动强制征地程序,动迁户如果认为补偿办法不合理、不到位,可以提起申诉,对法院判决也可以提出上诉。在法理基础之上的理性、容忍和退让战胜了冲动、对抗和无休止的抗争,避免了矛盾的激化。
欧债危机发生后,各国经济衰退,出现失业、收入差距拉大等社会矛盾,引发部分民众情绪失控。德国有很多机构提供免费的法律帮助,可以避免民众与政府的矛盾激化。德国主流媒体也会扮演“灭火器”的角色,及时对容易引起争议的事件进行深度报道,帮助民众进行理性分析。遇到潜在的社会危机时,德国的学者、名流也会出来扮演“社会良心”的角色,平息矛盾。德国柏林社会学家马塞尔·哈森强调,不管是政府机构还是企业单位,如果确实有失职问题,应及时进行真诚道歉,说明情况。但如果有人恶意煽动或伤及无辜,也要依法处理。